违反疫情防控要求!普格一人被处罚
2022-04-12 15:56 来源: 普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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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8日15时,普格县公安局接县疾控中心报告一名黄码人员,阿都XX于3月24日从山东青岛回普格,未将自己的行程向居住的所在地政府报备,在明知自己的健康码转为黄码时依然躲藏在家中进行隐瞒,未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如实汇报。2022年4月8日10时左右仍在普格县人民医院、普格县农业银行等人员密集场所活动。经调查,阿都XX对其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4月9日,普格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
当前,国内疫情呈现多点、面广、频发的趋势,疫情防控面临复杂性、艰巨性、反复性的严峻形势。对此,普格县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,严格实行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疫情防控措施。

警方提醒: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。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警方将依法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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